2010年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通知
2009-10-5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时间:2009年10月10日—30日,补报考时间:12月4-11日。考试定于2010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考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会计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考试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
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职称(会计师)考试的人员,除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取得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的,其取得学历(学位)前后的会计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报考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912月底止。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10年度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日程安排

 
120104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22010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15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16

900—1130

  经济法

 

 

32010714 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下发成绩数据光盘,各地收到后即可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

42010716 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

52010910 前,各地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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