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持广东省属会计证的学员: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主管部门决定组织省直属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企业会计准则》培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培训目的:比较分析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熟悉会计准则的体系,评估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
(二) 培训对象:省直属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及财务、审计、税务、金融、证券、投资及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等相关从业人员。
(三) 培训内容:1、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四) 培训时间:按财政部财会(2006)19号第3章继续教育对象中第十一条“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的有关规定”授课加自习完成作业试题累计为3天时间,经培训合格者发放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会计证年审必备资料之一)。
(五) 收取总费用200元/人(上述收费包括培训费、教务费、考证费、材料费),单位集体(50人以上)培训优惠收费180元/人。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雅怡街10号 新希望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020-82321565 胡老师 张老师 黄老师
报名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各一张